
智通财经APP获悉,中国证监会发布《境外发行上市备案补充材料要求(2026年3月23日—2026年3月27日)》。中国证监会国际司共对11家企业出具补充材料要求,其中,要求浙江荣泰补充说明有限责任公司时期设立及股本股东变化情况等事项。据悉,浙江荣泰电工器材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浙江荣泰(603119.SH))已于2026年1月29日向港交所主板递交上市申请,中信证券为独家保荐人。
中国证监会请浙江荣泰补充说明以下事项,请律师核查并出具明确的法律意见:
一、请按照《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境外发行上市类第2号》要求,说明有限责任公司时期设立及股本股东变化情况。
二、设立境外子公司涉及的境外投资、外汇登记等监管程序具体履行情况,并就合规性出具结论性意见。
三、备案材料与招股说明书中关于发行方案相关内容应保持一致,请对照《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境外发行上市类第2号》要求说明本次发行方案。
四、已建、在建及本次募投项目是否属于“高耗能”“高排放”项目,并提供相关依据。
招股书显示,浙江荣泰是全球新能源云母复合材料及相关产品的先行者和领导者,公司已成为在新能源领域提供高性能云母复合材料及相关产品的主要供应商。依托在精密加工技术上的跨领域专长以及与客户需求的紧密关联,公司已成功将业务从云母产品领域拓展至机器人关键精密结构件领域。
浙江荣泰通过并购方式战略性切入机器人关键精密结构件领域。公司将持续强化该领域的产品研发和生产工艺精进a股配资平台,尽快实现规模化、批量化、稳定供给,为公司的关键精密结构件业务奠定坚实基础。同时,公司积极探索关键精密结构件的新应用场景,例如在机器人、商业化低空经济及其他新型工业工程等领域的应用场景,全方位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并推动可持续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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